| 尊敬的客户,欢迎光临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门户网站,“网上报监”作为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提供您如下信息:
非登录用户
1) 监督处理流程;
2) 监督项目的核定条件;
3) 办理相关业务应提交的材料清单(汇总);
4) 相关业务能否申请办理的前置条件(汇总);
5) 相关业务的表格下载(汇总);
6) 相关业务所涉及的法规、文件(汇总);
7) 相关业务受理部门;
8) 相关业务参与部门。
登录用户
1) 对应项目对应的监督处理流程;
2) 对应项目被核定的具体监督项目;
3) 对应项目被核定监督项目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4) 对应项目被核定监督项目能否申请办理的前置条件;
5) 相关业务的表格下载;
6) 相关业务所涉及的法规、文件;
7) 相关业务受理部门;
8) 相关业务参与部门;
9) 对应项目监督受理进度;
10) 对应项目监督情况反馈。
如何成为登录用户:
第一步,按照“监督登记申请”操作指引,向我站提交登记申请;
第二步,在“网上报监”栏的“项目号”、“密码”字段分别输入项目登记号、公司接收短信手机号码;其中“项目号”可以是“项目受理号”、“项目登记编号”、单体“监督登记号”;
第三步,根据提示的“验证码”输入验证号码;
第四步,点击【取回密码】按钮。
在上述操作中,如果该项目尚未取得代表监督登记完成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则“项目号”可用受理申请时产生的“项目受理号”代替。
如果上述操作正确,您输入的手机号是属于申请表所登记的各方主体接收通知短信的手机号码,系统将会将初始密码发送到您刚才输入的手机上。如果,点击【取回密码】按钮没有提示及没有受到短信,可以咨询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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